盐城市试行个体经营豁免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9-10-25 16:11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面上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创业就业,促进个体经济发展,近日,盐城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市税务局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全市推行个体经营豁免登记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该方案主要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在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试行豁免登记,同时也建立了豁免登记负面清单。

方案明确,人社部门在提供政策信息、办理社会保险,城管部门在实施城市管理方面均给予豁免登记个体经营者与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者享受同等帮扶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对因调整或增加经营范围而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或营业执照的,优先实施“五办一通”服务等。  

方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立豁免个体经营者信息库,定期更新维护,实行相关部门共享共用,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日常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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