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步伐,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盐城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试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盐城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1名。本次法律顾问聘用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参与选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法律顾问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局的委托,对本局行使行政职权和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意见;
(二)为本局协助起草、审核、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合同、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章等;
(三)根据本局工作需要,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本局的民事、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五)协助本局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法治宣传和执法案卷评审等;
(六)参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工作及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办理本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在盐城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律师具备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律师工作经验丰富;
2.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律师执业实务不低于5年;
3.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熟悉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
4.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律师事务所应指派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服务,且保证有充分时间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及费用
(一)服务方式
1.市统计局约请、交办。
2.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形式为市统计局提供咨询或书面服务。
3.参加市统计局召集的会议研究涉法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2万元/年,聘期三年。法律顾问费为包干价,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五、选聘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报名表》中要求的相应材料以及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2.有意者须于2024年6月14日18:00前将《报名表》、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3份密封送至盐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17室),材料原件查验后带回,逾期送达将不再接收。
(二)评审
盐城市统计局将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顾问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报局党组确定拟聘名单。
(三)公示
通过盐城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本公告由盐城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艺山联系电话:0515-86660717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统计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