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盐城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盐城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4月1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安排整改落实事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果落实到各项工作上,推动我市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4月16日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牵头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制定《中共盐城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时序、有计划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和指导我局整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对我局整改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巡察整改工作推进6个月来,局主要领导对整改问题坚持跟踪督办,党组班子成员能够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处室(部门)整改推进工作,逐条对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巡察集中整改期工作任务。
(二)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责任。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类、13项问题表现,逐项进行对标细化分解,建立清单式管理,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明确细化整改具体措施共135条,并对具体整改措施进行分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中共计11个问题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仍需长期整改问题2个,制定的整改措施135个、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措施128个。
(三)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整改成效。在严格落实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着眼管全局、管长远,把解决阶段性问题与长期性、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聚焦问题根源,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已制定印发《盐城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盐城市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盐城市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盐城市统计局统计资料共享管理制度》《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4)》等制度6个。同时,严格按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成效,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共计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整改。
关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扎实”方面。一是制定《中共盐城市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28条,真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统计工作中。局主要领导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讲专题党课,与全局工作人员交流体会。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突出时效性,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最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三是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列入专题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10人次进行交流研讨。
关于“贯彻决策部署慢作为”方面。一是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统计方面的文件,研究贯彻落实工作。2024年9月13日,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推进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二是与市两办做好对接,对需要提交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的事项,明确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工作的时间节点,以最快速度推动市委市政府审议并印发贯彻落实的文件。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经济普查登记情况汇报。三是按照新的民营经济界定标准,参照省局民营经济增加值测算方法,开展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测算工作。参加全市民企百强评选工作会议,并提出工作建议。参加2024盐城民营企业百强评选工作碰头会,对名单进行评审。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要求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内容,组织交流研讨。二是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三是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督促检查完善相关内容。认真审核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底严格审核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关于“打造党委政府‘参谋部’发力不足”问题整改。
关于“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不够主动”方面。一是强化考核评估,将课题研究纳入年终考核体系,激励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研究工作。《2024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课题撰写要求。二是加强新领域课题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有效决策支持。今年从新质生产力、新型消费模式、低碳产业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今年共有5篇课题被市社科联立项,积极督促各课题组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项。
关于“监测预警不够及时”方面。一是加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每月监测,及时向市领导报送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情况。二是在跟踪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提出切实可靠的举措,促进行业发展。今年响水德龙系企业经营出现新情况,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赴响水调研,并第一时间向市主要领导作专题报告。三是加强与市直部门协同合作,深入推进经济监测预警工作。平时加强与市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关于“统计分析不够准确”方面。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多角度分析、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形成一批具有深度和广度的调研报告。今年以来,共撰写统计分析、专报110篇,其中统计专报12篇,呈送市领导参阅。二是加强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不遮掩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重点加强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经济发展薄弱环节。三是定期与部门开展信息共享交流,共同推动统计分析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市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准确掌握经济发展动态。
3.关于“统计数据‘晴雨表’作用发挥不力”问题整改。
关于“数据质量监督监管力度不大”方面。一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每两年覆盖一次全部县(市、区)。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开展执法检查。完成市县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立案1起,责令整改1起。二是对一季度数据质量风险企业进行再核实,召开数据质量工作会议,对涉及的县区统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三是各专业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禁干扰基层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各专业按国家局、省局要求开展数据质量核实。四是不断夯实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举办全市投资领域新增企业和项目统计人员培训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建立投资领域企业和项目入库审核办法,扎实把好企业和项目入库关口。开展2024年全市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核实,对亿元新增项目开展现场核实,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对上级查询项目月报数据回头看,确保数出有据,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五是强化实地核实。组织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年度、月度申报入库企业进行实地核实;县级统计机构对月度申报新入库企业全部实地核实;市级统计机构对月度亿元以上申报新入库企业进行实地核实,确保入库企业真实可信。营业收入达不到2000万元一律禁止入库。六是强化审批要求。重点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行业认定、主要业务活动的准确性、产值、营业收入是否达标等进行把关,保证入库质量。到建湖、射阳和滨海等地现场查看亿元以上新入库企业。七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与税务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年度开票指标比对,年度开票不达标企业一律不入库。
关于“统全统准数据举措不实”方面。一是做好2024年度省市重大项目梳理、月度间项目投资列统比对工作。与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共同做好省市重大项目列统情况通报工作,提高重大项目列统数据质量。二是与发改部门共同做好月度省市重大项目列统情况通报工作,共同推动项目加快列统,对未列统项目认真分析,共同做好投资增速回落原因分析工作。三是加强入库审核。在企业申报进入规上工业库时,要求企业建立生产台账,严格按照制度上报强审台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入库台账要求申报月度新增企业,进一步明确备案证时间要求,不符合条件禁止入库。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对基层统计人员进一步明确台账材料的要求和台账审核的要点,逐步规范存量企业的台账。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工业产值台帐,国家抽查不达标企业不列入汇总。四是加强事后通报。每个月通报台账材料返回次数较多、没有通过上级审核的企业和地区,不合规企业不纳入数据汇总。赴各地实地核实数据质量和查看台账情况。五是收集重点企业税务数据,做好数据比对,及时核实企业上报数据情况,分析原因,及时整改。通过省局渠道取得相关税务数据,积极主动对接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统计数据基础不牢”方面。一是每年开展新进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每三年开展全市镇(街道、园区)专职统计负责人培训,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全市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今年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近70人,组织36人参加省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市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新增单位统计人员培训约2200人。二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全年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已组织参加省基层统计负责人轮训,总计33人;举办全市学习贯彻《统计法》暨统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制定《盐城市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盐城市统计局统计资料共享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对规上填报研发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制定研发统计企业指导手册,为企业更加规范归集研发统计基础资料提供参考。下发研发统计企业指导手册,指导各县(市、区)对下做好业务培训。五是加强对县级研发统计人员研发统计基础台账资料归集业务培训,市县联动推动规上列统企业研发统计台账规范设置。召开全市科技、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会议,对统计台账设置开展业务培训。
关于“统计数据安全抓得不紧”方面。一是组织盐城宏观经济数据管理应用系统运维公司负责用国产操作系统(欧拉)替换不符合规范的系统,开展盐城宏观经济数据管理应用系统运维工作。二是组织各县(市、区)统计系统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树牢网络安全防线。三是加强人员教育管理,每年开展一次联接互联网电脑保密检查,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保密检查。
4.关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不实”问题整改。
关于“执法力量偏弱”方面。一是要求市局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市执法证持证人数达到53人,列全省第5。二是整合全市执法力量,开展市、县联合执法,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加强统计法治骨干队伍建设。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继续运用市、县联合执法的形式。
关于“执法力度偏小”方面。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执法检查每两年覆盖一次全部县(市、区)。按照《2024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今年市本级执法检查单位数超100家。二是按照省局反馈的风险企业情况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核实,并召开数据质量工作会议,对部分县区作风险提醒,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对局机关专业处室及其他渠道提供统计违法线索的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关于“处罚力度偏软”方面。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并按规定推送信用平台和市场监管平台。二是按照《盐城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试行)》对依法查处的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根据案情实际和警示教育需要,依法予以通报曝光。三是结合“未巡先改”工作要求和省局要求的国家统计督察前的自查自改工作,已对2020年以来的全市统计违法案卷进行“一对一”评查,确保处罚结果符合裁量标准,并执行到位。
关于“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不够紧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配合市委巡察办提供高质量发展考核情况、GDP核算基础指标考核情况、统计执法检查报告、通报及有关原始资料。对涉及到部门、国有企业或者部门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以及检查报告报送市委巡察办。二是及时根据省反馈情况,整理每年高质量考核等监测指标完成情况,提供市委巡察办。对市委巡察办反馈的单位逐一认真核实,目前未发现巡察涉及部门、国有企业或者部门相关企业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6.关于“‘两个责任’”尚未压紧压实问题整改。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二是同步部署党建业务和统计业务,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时,同时通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情况,学习有关重要文件、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大任务。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开展经常性谈话。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开展集体提醒谈话5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开展提醒谈话60人次。四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检查指导,规范工作程序。研究前均发起“提请监督”,报派驻组审核。五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七是班子成员强化对所属人员的日常监督,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监管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延伸到位。召开廉情分析会,分析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关于“监督管理不经常”方面。一是多渠道掌握干部遵章守纪、个人诚信、家庭变化等情况,强化动态监管。指导各部门组织对所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召开青年同志座谈会,了解青年同志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二是加强提醒教育,对苗头性问题主动提醒,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组织在职人员社会兼职情况进行自查。三是按照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组织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梳理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主动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注重从市委巡察和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通过个人查找、集体排查、领导审定等方法,全局共排查62项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4条,组织各处室试运行。
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整改。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一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统筹全局调研安排,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到企业开展调研。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重点企业实地了解企业情况。加强对调查研究的指导,提高调研报告质量,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举措。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把调查研究的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成果。二是强化网上公布内容的审核,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年度报告质量。三是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常态化开展税务数据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反馈相关地区,并要求次月修正到位。建立通报机制,对与税务数据异常差异大的地区,定期通报情况并计入数据质量评分中。常规开展税务比对工作,按季度比对限上企业营业收入和开票销售,关注重点企业。
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
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有缺失”方面。一是按照要求,参考省统计局采购制度,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已拟制印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把好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批关,确保所有工作程序规范、完整。做好采购项目预算、审批相关工作。对费用达规定标准(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投标并做好台账资料归档:统计月报、市情概览、统计年鉴印刷服务项目,统计局档案资料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均进行网上公开招标。三是开展询价、竞争性磋商等工作台账材料作为经费报销凭证。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费用在规定标准以下的项目,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印刷服务项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业务知识读本》印刷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并做好台账资料归档。四是严格控制课题经费支出,确需支出的须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并向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课题项目严格按照《市统计局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
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方面。一是严格规范费用报销手续,报销费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为未办理、未开通公务卡的同志办理公务卡。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报销时,严格核对相关票据。每次组织培训或参加培训结束后,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提供票据和材料复印件报派驻组审核。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报销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凭证,一律不予报销。严格落实签收领取制度,及时完善签收、领取手续。报销时,认真核对相关票据,及时完善。四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采购任务。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印刷品发放登记。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一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每年对本单位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登记。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回收报废资产。及时回收封存大型普查使用的平板电脑和退休、调离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
9.关于“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
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一是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业务前沿知识学习等形式,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养、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厘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方位,争先创优进取。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3次。二是提高工作执行效率,省局和上级布置、交办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杜绝拖拉、推诿,重点、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直接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机关运转效能的规定》。三是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治统计造假,密切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盐城实际,配套制订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一系列刚性制度。修订完善《盐城市统计质量管理体系》;工业、投资、贸外、服务业、能源、人社等专业已分别制定本专业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采用线上审核与实地核实相结合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核实。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在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前,充分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意见,主要负责人未事前定调。二是严格执行支部活动计划。支部组织相关活动时,确保通知到位,局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支部活动,未无故缺席。三是加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审核。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时,班子成员直接相互指出问题,做到了严肃认真提意见。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要求,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局党组会议。
关于“党建、业务‘两张皮’较突出”方面。一是制定年度绩效管理办法时,增加机关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比重。完善并印发《2024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各为50分,细化政治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分值,因公务原因缺席党建活动和业务活动均不扣分。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完善规范基层党组织相关制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机关党总支和机关第一支部换届,以换届为契机,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处室以上负责人担任。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整改。
关于“支部建设不到位”方面。一是增强支部活动计划的严肃性,保证支部活动高质量开展。无特殊情况,支部活动按指定时间正常开展。规范党建活动阵地使用,发挥党员活动室作用。二是组织局工会换届改选,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组织工会换届,成功举办盐城市统计系统第十一届乒乓球比赛和第二届趣味运动会。
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方面。一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及时审核思想汇报、政审等材料,确保规范。二是加强支部发展党员指导,组织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肃”方面。一是注重平时台账的完善,每月月底检查支部台账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肃认真开展工作,注重细节,避免出现错误,规范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
1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整改。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一是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年度专题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交流研讨。二是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三是严格考勤制度,及时通报参加活动情况。
关于“少数问题整改‘走过场’”方面。一是按照《盐城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试行)》对依法查处的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根据案情实际和警示教育需要,依法予以通报曝光。组织部分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省“五经普”法治保障业务培训。二是全面提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员参加省执法证考前培训。
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打折扣”方面。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组织开展局固定资产清查。二是为未办理、未开通公务卡的同志办理公务卡,报销费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机关账户与调查局账户支出范围和支出项目。四是组织党务干部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的各种专题培训,加强自身的党务知识学习。联合市委党校组织开展“弘扬革命精神砥砺奋进前行”党性教育培训。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还有需要长期坚持的2个问题已完成了工作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关于“服务社会公众‘信息窗’意识不强”问题整改。
关于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方面已完成整改。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适时开展新闻发布活动,每月在外网定期发布经济运行形势新闻稿,并做好数据解读。4月29日召开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在“盐城发布”公众号上发布。每月定期发布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做好数据解读。
关于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已完成整改。在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日,开展统计宣传;与党校对接,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主要领导到党校主体班授课;对市直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宣讲,分管领导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黄海微课堂”专题讲座,为市级机关干部讲解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到教育局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宣讲;编印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发放至市、县级相关领导干部。
关于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方面正持续推进。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学习民调中心工作及调查系统建设经验;积极请示汇报,申请办公场地和资金,推进电话调查系统建设。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不足”方面已完成整改。一是干部任免专用记录本及时履行签字程序。组织局机关人员轮岗交流和职级晋升,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在干部任免专用记录本签字。二是选拔任用组织和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完善组织人事制度,规范开展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今年以来提拔任用、职级晋升人员群众认可度高。
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到位”方面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新提拔、新录用干部试用期满后及时履行转正手续。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及时归档,对人事档案中缺失的材料按照程序及时补齐。
关于“干部培养使用缺乏统筹谋划”方面正持续推进。一是通过交流任职和提拔年轻干部,促进局机关正科职干部年轻化。增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计划性。二是定期开展轮岗交流工作,处室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上不超过规定年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花更多功夫去推进整改,整改已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需要持续和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严格执行计划,层层传导压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坚持常抓不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强化系统管理思维、举一反三、长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更好地用其指导工作实践,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良好的改革发展业绩体现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奋力开创新时代统计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660713;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统计局,邮编:224005;电子邮箱ycstjj713@163.com。
中共盐城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