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发文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26-01-30 15:54 [ ] 浏览次数:

12月7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盐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盐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队长、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和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12个有关单位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盐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下一步,盐城市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组建农业普查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为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夯实坚实组织基础。

来源:市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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